根据《2008年秋学期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运行表》的安排,学院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原定于第十周进行,但由于第九至第十二周之间还有几个单项的教学检查,为减轻各系部的工作负担,经请示学院领导,决定将各个检查项目一并放在期中教学检查中进行,并将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调整在第十三周,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。现将本次教学检查的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第十周至第十二周为本次教学检查的第一阶段,各系部进行教学自查,自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表4。各系(部)应对照附表4内容,对本学期系(部)和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完成情况认真进行自查,并把重点放在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以及相应的安排上。如实填写检查结果,并备齐有关资料,写出自查报告。
二、第十三周为教学检查的第二阶段,由分管院长、督学、教务处、实训中心组成的教学检查组在各系(部)自查的基础上对各系(部)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。本次教学检查将“教案”、“第二课堂活动”、“外聘教师管理”、“评教评学”、“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执行情况”等内容调整在期末教学检查中一并进行。
三、学院教学检查组将按照附表5的内容,对照各系(部)自查情况,采取抽查、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,对各系部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。期中教学检查的结果将以教学简报形式予以公布。
附 件:
附表1 《2008年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》
附表2 《教师评学信息表》、《教师评学信息汇总表》
附表3 《2008年秋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统计表》
附表4 《2008年秋学期系(部)教学工作期中自查表》。
附表5 《2008年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系(部)教学工作评价表》。
教 务 处
2008年10月28日